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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索**化工高机能电子薄膜及绝缘材料项目(二阶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索**化工高机能电子薄膜及绝缘材料项目(二阶段工程)
地点:**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南化二路1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①验收生产规模为:粉体环氧树脂涂料1000吨/年、液体环氧树脂涂料1800吨/年、电子表面安装用粘着剂10吨/年、微粘性薄膜1000吨年。②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③液体树脂、胶粘剂废气排放口(FQ-501-2)、树脂溶化废气排放口(FQ-501-1)、树脂粉末废气排放口(FQ-501-3)、树脂粉末废气排放口(FQ-501-4)。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35****3565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