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详细信息】
| 粤环审〔2025〕234号 | |||||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新申请) | |||||
| 普通 | |||||
| 已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HW49类中的900-045-49)20000吨/年。 | |||||
| ****合****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914********805750X | |||||
| 张振锋 |
| 身份证 |
| 2025年12月01日 |
| 2023年06月01日 |
| 2028年05月31日 五年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合****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合****公司:
你公司申请调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1年9月,****环境局以《关于****合****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梅市环审〔2021〕17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2年8月,你公司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6月,你公司取得我厅核发的五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核准能力47000吨/年。
二、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取消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类中的900-451-13)利用资质,调整后核准内容为:收集、贮存、利用其他废物(HW49类中的900-045-49,限已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20000吨/年,有效期与原许可证一致,至2028年5月31日。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相关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规模和类别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落实危险废物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等。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变更委托运输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落实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粉、废包装袋材料、机修含油废物等废物应按照相关要求处置。产生的废树脂粉不得直接填埋。
(三)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对于按产品管理的物料,应如实做好产销量、流向、库存等信息记录和资料留存。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相关制度规定,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按期汇总报告月度、年度等经营情况。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按要求安装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打印设备、扫码枪等智能物联设备,完成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生产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
四、你公司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在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危险废物运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厅申请换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五、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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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