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金龙矿产****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金龙矿产****公司**县**场镇三道沟金矿项目拟使用林地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金龙矿产****公司**县**场镇三道沟金矿项目临时占用**市**场镇冬瓜林村集体林地面积8.5281公顷。项目建设期间临时使用林地的具体地点、位置和范围,详见《**金龙矿产****公司**县**场镇三道沟金矿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其附图。
二、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需要采伐的,必须按现行林木采伐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
三、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施工,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你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防止超范围使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破坏和污染森林环境等行为发生,严防森林火灾。施工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坍塌或堆放物滚落等损毁未批准的林地、林木,对未批准的林地、林木造成损毁的,我局将依法处罚。
四、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从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项目施工完毕或临时占用期满后,你单位应在一年内按照《**金龙矿产****公司**县**场镇三道沟金矿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经****验收合格后,将临时占用林地交还原林权权利人,继续从事林业生产。
五、项目临时占用的林地在批准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你单位应当在批准期限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延续临时使用林地申请,说明延续的理由并提供有关批准文件和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延续使用。
****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