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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镇:
你镇《关于**区白马镇2025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乐中白府〔2025〕22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车架山村2组,胜西村1组,**村3组,**村4组共计0.098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529公顷,园地0.0454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区白马镇2025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附件:**区白马镇2025年第4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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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