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单位南富苑改造装修设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南富苑改造装修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南富苑公寓房小区改造项目设计 |
详见设计服务需求 |
**市**区 南富苑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通过竣工验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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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南富苑小区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设计 |
详见设计服务需求 |
**市**区 南富苑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通过竣工验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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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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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10日18: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所述时间内将以下信息发送至邮箱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领取招标文件;邮件内容: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邮件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提交邮件。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12月17日 9 时 15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号**智谷A****集团总部大楼3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签到时必须携带并提供如下所有资料:授权委托书(盖供应商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核对原件)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不予签到,未申领采购文件的不予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文件递交。
(五)本谈判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时间。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12月17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号**智谷A****集团总部大楼3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杨助理 0755-****131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号**智谷A****集团总部大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5-****004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欧阳科长
办公电话: 0755-****1241,****1242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采购办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