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标段 | |||||
| 标段编号 | E****003541hyci2pc6t001 | |||||
| 招标人名称 |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 联系人 | 毛鑫、毛美莹 | 联系电话 | 029-****6058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9:30时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 定标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10:00分 | 定标地点 | ****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 |||
| 中标人 | ||||||
| 中标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 |||
| **** | 任立雄 | ****350.9300 | 120 |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市高新区高新三路新时代大厦西4层),联系人:毛鑫、毛美莹,电话:029-****6058。 | ||||||
| 以上中标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
2.监督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县城司法路006号
联系人:付坤
电话:0916-****6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高新三路新时代大厦西4层
联系人:毛鑫、毛美莹
电话:029-****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