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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2025年度省级知识产权培育与转化运用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中心申报工作。截至2025年12月2日,我局共收到1家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经评审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拟对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项目准予立项并予以项目资金补助,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等****管理局****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翔实,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市施州大道18号,****办公大楼8206室。
举报电话:0718-****200
电子邮箱:****@qq.com
补助标准: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