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现代菜篮子****园区**现代冻鲜品市场空置摊位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使用经营者明确**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摊位号 |
经营类别 |
摊位面积㎡ |
年使用费(元) |
报名保证金(万元) |
摊位经营保证金(万元) |
| 1 |
临时存放点南1-2-1 |
仓储 |
23.62 |
8503.20 |
0.3 |
0.3 |
| 2 |
临时存放点南1-2-2 |
仓储 |
17.02 |
6127.20 |
0.2 |
0.2 |
| 3 |
临时存放点北2-3 |
仓储 |
20.88 |
7516.80 |
0.2 |
0.2 |
| 4 |
临时存放点北3-2 |
仓储 |
25.2 |
9072.00 |
0.3 |
0.3 |
| 5 |
临时存放点北3-3 |
仓储 |
25.92 |
9331.20 |
0.3 |
0.3 |
| 6 |
临时存放点北4-1 |
仓储 |
28 |
10080.00 |
0.3 |
0.3 |
| 7 |
临时存放点北4-2 |
仓储 |
27.6 |
9936.00 |
0.3 |
0.3 |
二、使用期限:本次市场摊位首次使用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确定继续使用方案,同等条件下,使用商户享有下一轮使用的优先权。
三、招商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四、保证金:意向使用商户者须预交不计息竞买报名保证金(见基本情况表),若确定为最终使用商户的,双方签订合同,竞买报名保证金转为不计息摊位经营保证金;如使用商户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公司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审核或竞价后确定为非最终使用商户的,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五、使用商户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使用商户,
①公告期内产生意向使用商户的,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使用商户。意向使用商户人按市场规定时间参加摊位竞价会,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后,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缴清摊位管理费、签订《摊位使用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使用商户,公告期满**至2025年12月31日16时止,有意向使用商户的,若上述摊位仍处于未被使用状态,在招商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使用商户缴纳摊位经营保证金到现代菜篮子****园区****帐户的时间为准。使用商户人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缴清摊位管理费、签订《摊位使用合同》。
六、合同、须知样本:意向经营户报名时由市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与须知条款。
七、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8:30-16:00)。欢迎有意向的个人或单位前来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与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8455。
报名地点:****开发区**五道227号现代菜篮子****园区北****服务大厅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13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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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