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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锐华庭二期3号楼业主:
黔南州****公司向我局递交榕锐华庭小区《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省、州、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本次榕锐华庭3号楼电梯(货梯注册代码:311********017040027;客梯注册代码:311********017040026)故障,****公司检查发现货梯对重反绳轮有异响,钢丝绳生锈严重,缓冲器失效;客梯对重反绳轮有异响。需更换一台电梯钢丝绳,两台电梯缓冲器对重反绳轮才能正常运行。涉及维修资金列支范围:榕锐华庭小区3号楼2层至30层174户业主共同承担。
二、本次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贰万壹仟玖佰元整(¥21900.00),经审核应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壹万贰仟壹佰叁拾叁元柒角陆分(¥12133.76)。黔南州****公司已于2025年9月25日将更换维修费用及相关情况向小区业主公示。
三、本次拨付公示期为7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核定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附件:1.告知(四)
2.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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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
(联系电话:0854-****883)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