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区金利镇J05管理单元国有居住地块1、地块2
占地面积:69128.25m2
地理位置:**市**区金利镇二甲大道两侧
土地使用权人实施主体:****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公司
钻探单位:**再勇****公司
检测单位:**恒睿****公司、******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8月至11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的历史沿革如下:
(1)J05-02地块(地块1):2012年前,地块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水稻和蔬菜,无工业企业。2012年,地块中部开挖建设游泳池,面积约为5000m2,周边配套修建房屋用于冲凉、办公和存放工具,部分低洼处形成水塘,其他区域一直为农用地。泳池经营至2016年5月后停业。2016年6月,地块内东侧3个泳池被回填为空地,另一个泳池荒废变为水塘,周边部分建筑物拆除,其他区域一直无变化。2024年,地块东侧部分空地开挖水塘至今未变,其他区域一直不变。2024年前,地块土地使****社区,属于村集体用地,不涉及工业用地及工业生产活动。2025年,****政府收储,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储备中心,不涉及工业用地及工业生产活动,处于荒置待开发。
(2)J05-04地块(地块2):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和香蕉树。2024年前,地块土地使****社区,属于村集体用地,不涉及工业用地及工业生产活动。2025年,****政府收储,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储备中心,不涉及工业用地及工业生产活动,处于荒置待开发。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相邻地块东侧在2015年前为农用地、空地、****小学和居民楼。2015年,****幼儿园,后一直未变;相邻地块南侧2006年前为农用地。2006年,西****加工店和仓库至今。2011年,东****加工店至今,一直未变更用途;相邻北侧1993年前为农用地,1993年部分区域建设**市****公司,1996年至2010年农用地建设居民楼和宿舍,2010年部分居民楼****加工店****制品厂,二楼一直为居民楼,宿舍变为仓库,至今未变;相邻西侧一直为农用地。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J05-02和J05-04地块都曾作为农用地使用,主要种植蔬菜、芭蕉树等,不属于规模化种植,并未长期使用农药及化肥,故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J05-02地块2012年至2016年期间,中部曾作为游泳池使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J05-02地块2016年中部游泳池部分被回填,回填土来源于山地,回填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可能性较小。
周边企业:地块周边污染影响主要来自北侧外塑料生产企业产生的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和**市****公司生产过程产生重金属(砷、镉、铜、镍、总铬、六价铬、锌)、氰化物、苯系物、氯代烃和石油烃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地块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砷、镉、铜、镍、总铬、六价铬、锌)、氰化物、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氯代烃(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石油烃(C10-C40)和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地块初步调查采样在地块内共设置了19个土壤采样点(J05-02地块(地块1)为9个,J05-04地块(地块2)为10个)和2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56个(不包括平行样品及空白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的45项污染物+pH值、水分、石油烃(C10-C40)和总铬、总锌、氰化物、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检测结果表明,部分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各检出项目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的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本次地块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设置了6口地下水监测井,其中J05-02地块(地块1)为3个,J05-04地块(地块2)为3个,共采集地块内地下水样品6个(不包括平行样品及空白样品),检测项目为pH、浊度、(GB36600-2018)表1基本45项、总铬、总锌、氰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除浑浊度外,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及风险计算值。经分析浊度主要为地下水中细小的悬浮无机颗粒物进入筛管内,且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本次地块初步调查采样在地块内共设置了2个底泥采样点,共采集底泥样品2个(不包括平行样品及空白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的45项污染物+pH值、水分、石油烃(C10-C40)和总铬、总锌、氰化物、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检测结果表明,部分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各检出项目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的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本次地块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共设置了2个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地块内地表水样品2个(不包括平行样品及空白样品),检测项目为pH、浊度、重金属(铜、铅、镍、汞、砷、镉、六价铬、总铬、总锌)、氰化物、氯代烃(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检测结果表明,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均在可接受水平,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项目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无需进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阶段。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的要求,满足未来开发建设为二类居住用地(R2)的要求。
五、关于调查报告的公开说明
本报告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