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非集中带量医用耗材采购二次骨科高值耗材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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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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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非集中带量医用耗材采购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10:1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富奎
项目联系电话 159****6363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永****社区健康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046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团结路荷苑商住小区13栋16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6363
附件:
附件1 废标公告.pdf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非集中带量医用耗材采购二次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9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 更正事项:更正骨科高值耗材采购结果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我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该项目的质疑函,就质疑内容经采购人及相关使用科室对拟中标单位******公司的投标产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部分中标产品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取消******公司本次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该项目做废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5-12-03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永****社区健康路30号

联系方式:150****0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团结路荷苑商住小区13栋1606号

联系方式:159****6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富奎

电 话:159****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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