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大鹏镇思乐村六垌屯泉水鱼养殖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贵港-平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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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鹏镇思乐村六垌屯泉水鱼养殖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12-02 16:53

项目代码:****

平水审批〔2025〕69号

**县大鹏镇思乐村六垌屯泉水鱼养殖

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县****经济**社:

2025年11月26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县大鹏镇思乐村六垌屯泉水鱼养殖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大鹏镇思乐村六垌屯泉水鱼养殖项目主要**鱼塘,占地约4亩,砌石墙接引水管等,实现年出栏约5万尾,年产值100万。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涉河建筑物为鱼塘1~4、供排水管道、路面硬化等,经计算共占2746.01㎡。

(一)鱼塘

鱼塘外墙尺寸为顶宽1.0m、底宽1.3m、高1.2m,墙体采用毛石砌筑+内侧水泥砂浆勾缝,墙顶采用2cm细粒鹅卵石+水泥砂浆找平。鱼塘鱼池分隔墙尺寸为0.8m、底宽1.0m、高1.2m墙体采用毛石砌筑+内侧水泥砂浆勾缝,墙顶采用2cm细粒鹅卵石+水泥砂浆找平。

加高挡墙尺寸为顶宽0.8m、高0.4m,底宽与原挡墙接顺,墙体采用毛石砌筑+内侧水泥砂浆勾缝,墙顶采用2cm细粒鹅卵石+水泥砂浆找平。

(二)水沟

水沟主要尺寸为0.77m×1.2m和1.4m×1.2m,底板采用C15砼浇筑成型,边墙采用混凝土空心砖砌筑,上方采用C25钢筋砼盖板。

项目建设范围坐标表

序号

鱼塘1

序号

鱼塘3

x

y

x

y

1

417883.1269

****242.7213

1

417803.0063

****281.9278

2

417880.0561

****234.3264

2

417812.3756

****291.2703

3

417906.4923

****224.4932

3

417805.3759

****302.2203

4

417925.6682

****207.9488

4

417785.4399

****318.6913

5

417941.7535

****208.3336

5

417779.9706

****315.6372

6

417942.2042

****212.1080

6

417770.4443

****304.7882

7

417931.9088

****218.5260

7

417782.8778

****296.3669

8

417919.5499

****228.0530

8

417796.1158

****291.4480

9

417909.5833

****232.6928

9

417794.4282

****286.0211

10

417897.9322

****235.7130

10

417803.0063

****281.9278

11

417886.5798

****242.0421

12

417883.0707

****242.6160

序号

鱼塘2

序号

鱼塘4

x

y

x

y

1

417875.7503

****244.4849

1

417708.6437

****448.1831

2

417881.0560

****251.5200

2

417724.9279

****459.4659

3

417865.5264

****263.9085

3

417730.7596

****423.4239

4

417852.0547

****281.6093

4

417743.3622

****388.4699

5

417840.8899

****276.4755

5

417735.6154

****378.2591

6

417854.4474

****259.7159

6

417723.1775

****386.6461

7

417868.0972

****248.0830

7

417719.9741

****395.2400

8

417875.7503

****244.4849

8

417712.2105

****428.6756

9

417708.6437

****448.1831

10

417708.6437

****448.1831

二、防洪综合评价

(一)与防洪规划符合性分析:现状大湟江主河已建设有护岸工程,岔河未建设有堤防、护岸工程。根据有关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本次评价河段的已纳入相关的治理规划,其中主河道已按5年一遇护岸不设防实施完成,岔河道尚未实施,河段现状河道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项目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齐平现状河道防洪标准,能够满足后期治理规划的要求。

(二)与防洪标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市大湟江整治规划修编》(2018年),大湟江沿岸乡镇防洪治理标准取10年一遇,其他村镇及农田保护区防护标准取5年一遇洪水,本项目为渔业养殖项目,项目建设于乡村防护区,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符合规范要求的。

(三)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第(五)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滩地生态治理、公共体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航运设施、航道整治工程、造(修、拆)船项目、文体活动等,依法按照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理许可手续”。该项目属于**建筑物渔业养殖设施,属于占用河道管理范围许可审批项目。

(四)对照《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基本符合5.4 **、临堤建设项目要求,构筑物最大阻水比1.990%,不大于 2%,阻水面积不占用主河道,不会对防洪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五)基本同意项目建设不会改变河道整体河势稳定性。

(六)工程建成后岸坡抗滑稳**全系数满足规范要求,工程建设后岸坡基本稳定。

三、其他要求

(一)为完善项目运行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及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业主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发生洪水、水质安全及突发事故等险情时的应对方案,将人员伤亡、对第三方的影响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二)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水面漂浮物进行彻底清除,并进行硬式扫床,以免对河道行洪产生不利;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本决定书所核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函告我局,在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有重大变更时应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竣工验收时应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我局备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五)项目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3年。

****

2025年11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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