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遂昌县经开区刘坑至力其桥段道路\n\n

审批
浙江-丽水-遂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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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关于**县经开区刘坑至力其桥段道路 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5-12-0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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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县经开区刘坑至力其桥段道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县经开区刘坑至力其桥段道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县经开区刘坑至力其桥段道路改建工程起于义龙庆高速公路濂竹互通,终于力其桥附近。属于改建建设类项目,路基工程部分利用老路X602连直线、X623庄力线拓宽,其余隧道、桥梁等为**。工程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标准路基宽度23.5m。局部路段受两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限制区域,压缩硬路肩宽度,路基宽度为20m。项目组成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和改移工程等。

工程全长约8.605km,共设桥梁751.44m/11座,涵洞22道,隧道2967m/3座,平面交叉6处,沿线设施3处,改移27处。

工程占地总面积37.92hm2,其中永久占地32.40hm2(含三改用地4.05hm2),临时占地5.52hm2。

工程计划总工期36个月,计划2025年11月开工,预计2028年10月完工。工程概算总投资6.4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4.06亿元,****政府统筹安排。工程建设单位为****。

****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拆**置采取由建设单位根据当地拆迁相关政策出资,****政府负责进行拆**置。

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96.33万m3(其中表土3.65万m3、石方56.22万m3、土方32.35万m3、钻渣0.28万m3、挖除老路面0.49万m3、废弃砼3.34万m3);填筑总量18.31万m3(其中表土1.98万m3、石方3.88万m3、土方12.45万m3);开挖自身综合利用量18.31万m3;无借方;作为骨料自身利用29.92万m3;余方总量46.43万m3(其中土方19.90万m3、石方22.42万m3、钻渣0.28万m3、老路面0.49万m3、废弃砼3.34万m3),其中土方、老路面和废弃砼运至**县弃渣场工程回填,****政府统一拍卖处置。剩余表土1.67万m3,后续根据表土剥离方案运至云峰街道和濂竹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综合利用。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为3154t,新增水土流失量2904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路基工程、边坡工程、表土堆场为主要水土流失来源;在工程施工中,应对上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治,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7.92hm2,其中永久占地32.40hm2,临时占地5.52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即2029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7%。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取土(料)场。工程土石方填筑均利用自身开挖量。

六、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工程沿线耕地和园地表土剥离,共剥离表土3.65万m3。方案补充布设表土堆场2处。表土堆场本身占用耕地不进行表土剥离,采用底层铺设防渗土工膜处理,施工堆土结束后直接拆除恢复即可。工程表土堆场在堆置期间方案补充完善相应的临时排水、沉沙、拦挡、撒播草籽覆盖和后期恢复等防护措施。

工程除自身利用外,剩余表土1.67万m3,后续根据审批后的表土剥离方案运至云峰街道和濂竹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综合利用。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置弃土场。工程余方总量46.43万m3(其中土方19.90万m3、石方22.42万m3、钻渣0.28万m3、老路面0.49万m3、废弃砼3.34万m3),其中土方、老路面和废弃砼运至**县弃渣场工程回填,****政府统一拍卖处置。剩余表土1.67万m3,后续根据表土剥离方案运至云峰街道和濂竹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综合利用。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5个防治分区:

Ⅰ区-路基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6.16hm2,为路基工程占地(扣除部分中转料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截排水工程、中分带绿化、边坡绿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拦挡、边坡防尘网临时防护、高边坡防护、洗车平台等。

Ⅱ区-桥涵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52hm2,为桥涵工程占地(另有临时用地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为泥浆沉淀池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绿化覆土、场地平整、桥下撒播植草、彩钢板拦挡、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沉沙、钻渣泥浆沉淀池防护等。

Ⅲ区-隧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47hm2,为隧道工程及配套设施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绿化覆土、截排水工程、隧道洞脸绿化、配套设施绿化、沉淀池等。

Ⅳ区-改移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4.05hm2,为改路、改渠工程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拦挡等。

Ⅴ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5.72hm2(包含永久占地范围内中转料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场地平整、绿化覆土、复耕、恢复林地、表土堆场防护、施工场地防护、施工便道防护、中转料场防护等。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320.88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投资1963.0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57.85万元),工程措施1197.30万元,植物措施845.82万元,临时措施142.33万元,监测措施40.34万元,独立费用55.22万元(其中监理8.67万元),基本预备费9.5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33232万元。

十、其他事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该项目要据此做好主体工程施工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衔接工作,加快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或者项目弃渣点发生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三)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依法依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国库。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加强重点区域监测。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等成果资料按规****水利局****水利局,监测总结报告应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六)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有关验收材料。

(七)**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重点检查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招投标内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建设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监测及方案变更工作开展情况;完工后,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检查可充分运用遥感监管、会议检查、现场核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检查全覆盖,每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水利局

2025 年 12 月 2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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