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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目标的预通知》要求,为保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连续性,市人社局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确定我市2026年度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公办职业(技工)院校、公办培训机构、****基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结合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劳动者就业需求,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认定。
二、认定范围
市级及以上公办职业(技工)院校、公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地****工作室。
三、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培训任务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每个职业(工种)专兼职教师不少于2人;
2、能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开展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核定范围内;
3、培训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4、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5、对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宣传报道的视情予以加分,对受到群众通过信访、市长热线等形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予以扣分。
四、认定流程
1、有意愿参加评审的培训机构,请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评审文件(一式三份)报送至市人社局职建科。
2、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专家对各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对评分80分以上的拟确定为我市2026年度定点培训机构,经公示后公布结果。
4、市人社局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的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杨凯 ****199
附件: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专家评审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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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