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楼改造工程
三、中标单位信息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地址:****
中标金额:339362.5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办公楼改造项目
五、工期:90日历天;
六、评审专家名单:姚**、赵军、叶丽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业绩一览表
|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成日期 |
| 1 | ****社区****公司片区整治改造工程 | ****171.62 | 2024.6.1 | 2024.****.21 |
| 2 | 铜****基地室内CT、MRI深化装饰工程 | 423759.50 | 2023.****.27 | 2023.****.20 |
| 3 | 隆门工贸室外雨污水及消防水电改造项目 | ****288.82 | 2024.3.18 | 2024.5.30 |
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磋商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磋商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磋商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17#网点
联系方式:138 5623 3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天正豪府8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36-4562-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