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L3线技改项目 | ****工业园区科创谷 | **** | **市新****公司 |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科创谷,****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性质为扩建。现有2条磷酸铁锂储能电芯生产线于2023年8月经我局环评审批(龙环审〔2023〕226号),并于2025年1月通过自主验收。本次拟在电芯厂房预留区域新增1条2.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芯生产线,新增主要生产设备,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正极清洗废水、负极清洗废水、壳体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喷****处理站处理后,与锅炉定排水、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一起达标排放;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厂区道路清洗和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近期通过槽车运****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涂布烘干废气经二级冷凝回收NMP后进入一级水喷淋塔处理,通过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电芯烘烤、注液、化成废气和抽样电池拆解废气经收集+RTO燃烧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RTO非正常时切换至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一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应严格控制颗粒物组织排放,正极、负极投料制浆粉尘经配套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辅料投料、陶瓷制浆、辊压分切、模切焊接、极耳分切、卷绕、卷芯激光焊接、密封钉焊接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送中央除尘塔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铜箔、废铝箔、废极片、废卷芯、废电池、正负极废浆料、正负极沉淀污泥、NMP回收冷凝液(有净化时为NMP压滤渣和初滤液)、废无尘布、废滤筒、集尘灰、废包装物、废反渗透膜和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吨桶(电解液)、废活性炭、废电解液、沾染废电解液的包装物和废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和报警系统。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可全部收集。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扩建工程实施后新增废水COD排放量1.475t/a、NH3-N排放量0.074t/a,废气SO2排放量0.7t/a、NOx排放量2.461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3.005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