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化德县分局2025年12月3日拟审查项目情况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乌兰察布-化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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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拟审查项目情况的公示
2025-12-03 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日我分局拟对**东达****公司工业固废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445

通讯地址:**县建设综合楼

邮 编:0133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

**东达****公司工业固废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工业园区

**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公司

1****中心坐标:E114°02′54.563″,N41°53′10.819″,占地面积8476.1m2,1号厂区生产骨料与水洗砂.,2****中心坐标:E114°03′35.443″,N41°53′2.847″,占地面积44860m2.,2号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筛分车间、制砖车间、砂轮片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消纳82万吨高碳铬铁冶炼渣,生产机制骨料71.8万吨、水洗砂7.2万吨、标准免烧砖500万块、砂轮片233万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61%。****委员会以项目代码****进行了备案。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运输过程规范、物料堆存妥当,施工固废及废水合理处置,避免粉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二)强化水污染防治管理。项目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并加强运行维护,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棚、原料堆存区、产品区均为封闭式,顶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用于抑尘;运输车辆遮盖苫布,运输道路要清扫和洒水抑尘;营运期骨料及水洗砂生产线原料给料、破碎、筛分等产尘环节位于封闭式车间内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达标排放;免烧砖生产线物料筛分、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相关限值要求后达标排放;砂轮片生产线物料搅拌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烘干废气通过喷淋塔预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 ,经治理后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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