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新区2025年度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三次)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4、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合实验区**路与**湖路交叉口东北角润丰锦尚2号楼6楼626室 | 745600 | 金额 | 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质量要求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 | |
| 1 | ******新区2025年度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三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 | 60日历天 | 千成龙 | 豫241****07424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倩、温国利、张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按类计算,此费用由中标人综合考虑到响应总价中,不再单独报价。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8947.2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有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4.70分。
2.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
3.异议投诉渠道:本项目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投诉部门:****;地址:**县新**,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1-****335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地址:**县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3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外环路与******广场1层108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95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3957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