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同意延续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函(赣水许可字〔2025〕127号)

审批
江西-九江-瑞昌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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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证的函(****)

发布日期:2025-12-01 16:30

****公司:你单位延续取水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管理中心对你单位开展了延续取水技术评估。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我省取水许可有关规定,结合当地水**情况、你单位多年实际用水情况及用水定额管理要求,经评估,准予对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进行延续。一、同意你单位****公司(化工系列产品和自备热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延续取水,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及火(核)电和其它电力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长江,取水地点为长**流中游下段**(右岸)**市码头镇理文造纸专用码头处,核定该项目取水总量维持不变。二、换发的新取水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为5年,自2025年12月4日至2030年12月3日,其它载明信息不变。三、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按照我厅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不得超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需提前报我厅批准。四、你单位应在新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每年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建立取用水统计台账,并按月向我厅报送用水情况。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需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我厅将依法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你单位需要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六、本文件下达后,由我厅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水利局、****水利局按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公司(化工系列产品和自备热电项目)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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