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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经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确定**县杨井镇阳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13个服务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共计拟补贴金额****43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资金兑付。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组 0912-****961;县农业农村局 0912-****923;县****信息中心:0912-****996
附件:**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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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