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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加工询比价
1.询比价条件****地处****市塔前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就坐落于206国道边上)。现对废塑料加工项目进行询比价,欢迎有**意向的生产企业参与。
1.1、本次询价将选择1家承包方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报价为含税加工费(含电费、水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即合同执行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1.2、合同期限一年。
1.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数量以加工后的成品数量为准,以委托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准结算;每批货交付发包方验收后,发票到发包方后在一个月内付清加工费。
2.询价内容废塑料加工,年承包量约1000吨(合同期限一年)。
数量主要有以下:
①废PP包装袋(原材料包装物废品),约33吨。
②废PP包装袋、PP废丝、PP废底贴片(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这三种都比较干净),约905吨。
③拉丝破碎料,约22吨。发包方会提前破碎好(碎片大小约3公分以内)。
④涂膜破碎料,约40吨。发包方会提前破碎好(碎片大小约3公分以内)。
2.1质量要求:
2.1.1、造粒过程中的过滤网不得少于3张100目钢丝过滤网(过滤网由承包方自购并承担费用),如果发现少于3张100目钢丝过滤网,每少一张滤网对应批次废塑料的加工费扣200元/吨。如果过滤网的密度不足100目,则对应批次废塑料的加工费扣200元/吨。如果发包方要增加过滤网的张数,则价格不做调整。以保证发包方高速拉丝机生产不受影响,否则重新造粒生产,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2.1.2、无色和有色的废袋不能混合生产,涂膜破碎料和拉丝破碎料不能混合生产,都必须单独批次生产,做好打包区分和堆放区分,必须每包用记号笔标写清楚物资名称(有色PP、无色PP、拉丝破碎料、涂膜破碎料),未做到或发现一次扣5000元,第二次扣1万元,第三次扣1万元并解除合同关系。
2.1.3、生产出来的塑料颗粒长度在5mm以下,超过5mm为不合格,扣除该批次塑料颗粒300元/吨。
2.1.4、生产出来的塑料颗粒必须是完全切断,不黏连的,如果未做到,扣除该批次加工费300元/吨。
2.1.5、生产出来的塑料颗粒在放置24小时后不得有滴水现象,如果有滴水现象则结算数量按总数量的95%结算。
2.1.6、如生产出的塑料颗粒发包方造成发包方不能使用,或使用后会造成发包方产品质量下降,则该扣除该批次加工费300元/吨。
2.2其他要求:
2.2.1、如承包方需要,发包方可提供废旧PP原材料包装袋,包装重量25公斤/包(造袋有效长度83公分*宽50公分)。
2.2.2、承包方交货的造粒成品过磅数量不得低于发包方提供的实物过磅重量的96%,承包方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占有私售发包方的物资,否则按法律规定偷盗行为报案处理,切实出现误差较大情况下的,双方共同查找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2.2.3、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废模头料,仍归属发包方财产,****公司,计入交货总重。或由承包方收购(价格按发包方询价结果,优先出售给承包方),则计入交货总重进行核减。
2.3、生产安全等一切责任全部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3.资格要求3.1报价单位没有违法违约或不良行为记录。
3.2报价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合法生产企业,废塑料或塑料制品的生产必须是通过了环评批复,应提供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文件等资质资料。
3.3最少有一台PP塑料造粒机设备。
3.4与发包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