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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601MADMAW1412 | 建设单位法人:扈从根 |
| 扈从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98号西蒙斯电梯厂配重车间 |
| 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 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98号西蒙斯电梯厂配重车间 |
| 经度:107.83618 纬度: 26.5070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5 |
| 黔东南环表〔2024〕1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 |
| 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2601MADMAW141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601MADMAW141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5-05-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颗粒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颗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进厂后进行人工色选、破碎、清洗、甩干、造粒、冷却、切粒、包装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进厂后进行人工色选、破碎、清洗、甩干、造粒、冷却、切粒、包装等工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在2条生产线热熔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率按90%),废气收集后统一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60%)”(1套)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自然沉降,定期清扫车间,防尘洒水后无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2条生产线洗料池(各两个,容积均为20m3)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破碎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物理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50m3)回用于生产清洗工序,不外排。 3、设置1座废水事故池(50m3) 4、采用厂房隔声、优选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装置、加强设备日常维护 5、洗料池的塑料微沫、沉渣,循环水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直接投入料仓;收集的废滤网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用危险废物临时回收桶(总容积约为5m3)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内,定期由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经现场勘察,项目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在2条生产线热熔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统一经过“喷淋+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自然沉降,定期清扫车间,防尘洒水后无组织排放 2、经现场勘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2条生产线洗料池(各两个,容积均为20m3)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破碎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生化+絮凝沉淀(絮凝剂为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酰胺)+多级沉淀池(共6个,5个容积均为80m3,1个容积为9m3)]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80m3)回用于生产清洗工序,不外排 3、经现场勘察,项目废水事故池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1个沉淀池(80m3)的多余容积(50m3) 4、采用厂房隔声、优选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装置、加强设备日常维护 5、经现场勘察,项目洗料池的塑料微沫、沉渣,循环水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直接投入料仓;收集的废滤网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用危险废物临时回收桶(总容积约为5m3)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 1、环评要求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在2条生产线热熔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率按90%),废气收集后统一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60%)”(1套)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现场勘察,项目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在2条生产线热熔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统一经过“喷淋+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环评要求2条生产线洗料池(各两个,容积均为20m3)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破碎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物理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50m3)回用于生产清洗工序,不外排。经现场勘察,2条生产线洗料池(各两个,容积均为20m3)的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破碎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生化+絮凝沉淀(絮凝剂为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酰胺)+多级沉淀池(共6个,5个容积均为80m3,1个容积为9m3)]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80m3)回用于生产清洗工序,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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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物理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处理规模为50m3/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破碎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生化+絮凝沉淀(絮凝剂为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酰胺)+多级沉淀池(共6个,5个容积均为80m3,1个容积为9m3)]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80m3)回用于生产清洗工序,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的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60%)”(1套)+15m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分别在2条生产线热熔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统一经过“喷淋+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的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的要求 | |
| 2 | 自然沉降,定期清扫车间,防尘洒水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破碎粉尘经自然沉降,定期清扫车间,防尘洒水后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房门窗、其他开口(孔)排放口外1m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符合《**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表2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优选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厂房隔声、优选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装置、加强设备日常维护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营运过程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地表下渗污染地下水。同时项目危废暂存间涉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故要求企业做好相应的防渗工作。 项目地下工程主要是化粪池深度较浅,且项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规定的防渗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建设,按照项目运行不会对区域地下含水层造成大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无外排生产废水,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下渗对浅层水的污染。 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后,项目运营不会对区域浅层地下水产生大的影响。 | 项目已建设有化粪池及危废暂存间等并对其进行防渗处理,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后,项目运营不会对区域浅层地下水产生大的影响。 |
| 1 | 洗料池的塑料微沫、沉渣,循环水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直接投入料仓;收集的废滤网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用危险废物临时回收桶(总容积约为5m3)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内,定期由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经现场勘察,项目洗料池的塑料微沫、沉渣,循环水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直接投入料仓;收集的废滤网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用危险废物临时回收桶(总容积约为5m3)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 1 | (1)废水事故排放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主要考虑项目生产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产生为量33.3936m3/d,直接排放至外环境的情况,为避免废水事故性排放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区北侧修建1个应急事故池(容积50m3),能满足收集产生的事故废水。并修建围堰截流措施,在场区污染治理设施发生事故或其他不可预料因素时,废水排往应急事故池,在风险事故解决后,再将废水经本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区的生产用水使用,不外排,以进一步杜绝其可能产生的事故性排放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定期对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清理和检修。 (2)废机油、废活性炭泄露措施 为降低本项目风险物质突发环境事件的概率,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废机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至少设置1-2个备用收集桶并设置容积不小于1m3的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加强安全管理。厂区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严格执行我国有关的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规范和标准,最大限度地清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事故引起的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工厂、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制订出供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应定期进行安全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禁止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③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④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⑤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有灭火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双层混凝土结构,并准备一桶黄沙,用于废机油泄漏时的紧急处理等; 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实现危险废物进、出数量相符,来、去清晰明了; 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将危险废物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⑧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进行避光、防渗及围堰的处置。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防范措施 要求项目单位在实际生产中做好以下工作: ①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记录保存。安全检测应根据设备的安全性、危险性设定检测频次。 ②控制物料输送流速,禁止高速输送,减少物料之间摩擦,减少静电产生。在储存和输送系统及辅助设施中,在必要的地方安装安全阀和防超压系统。 ③应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烟火带入,对设备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 (4)消防及火灾报警措施 ①火源的管理 建立厂库火源管理制度。明火控制,其发生源为火柴、打火机等,接近贮存的原料仓库的一定区域内不得有明火;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操作人员严禁穿化纤类、丝绸类衣服入内。 ②灭火装置的设置 严格按防火、防爆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按规范设置消防系统,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和设施。 (5)废气事故排放措施 本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具有一定环境容量性,废气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在极端气象条件下会对大气排放口周围形成较高的污染物落地浓度,污染周围大气环境,特别是会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降低事故状态下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证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一旦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检修能正常运行后在生产。 ②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门的环保技术人员,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环境风险特征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环境监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后,项目建设环境风险事故容易得到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 | 严格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 |
| 1、生产区、原料堆场区、成品堆放区依托,租赁的全封闭厂房层高5m,面积约 2400m2,内设置生产区、产品堆场区、原料堆场区等区域,厂房地面已经过水泥硬化处理,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加强防渗、防火等设施建设 2、办公室依托,位于北侧区域建筑面积为200m2,1F砖混结构,主要为员工办公用房 3、给水工程、供电工程依托黔****开发区管网供水、黔****开发区统一供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生产区、原料堆场区、成品堆放区依托,租赁的全封闭厂房层高5m,面积约 2400m2,内设置生产区、产品堆场区、原料堆场区等区域,厂房地面已经过水泥硬化处理,本项目在此基础上加强防渗、防火等设施建设 2、办公室依托,位于北侧区域建筑面积为200m2,1F砖混结构,主要为员工办公用房 3、给水工程、供电工程依托黔****开发区管网供水、黔****开发区统一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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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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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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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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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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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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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