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位于**市**,框架结构、筏板+独立基础,地上5层,建筑高度23.850m,建筑面积5535.14㎡。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包括筏板、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主体,190mm厚多孔砖墙、细石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陶瓷锦砖外墙、600*600防滑耐磨砖地面、腻子内墙、腻子天棚;安装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日 | 开标地点 | ****中心开标室1(进站项目专用)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8日 | |||||||
| 预中标人 |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肆佰壹拾壹万柒仟零陆拾玖元壹角壹分(¥****7069.11)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苏日城(注册编号:桂245****00641;身份证号:450981********329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金连(身份证号:450981********002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①永基公馆1~3#楼、5#楼及地块二地下室;②**市**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村)改造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肆佰壹拾贰万伍仟零伍元玖角玖分(¥****5005.99)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辉(注册编号:桂245****46565;身份证号452526********007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萧晴(身份证号:450981********372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振业**家园二期2#楼。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肆佰壹拾壹万玖仟玖佰玖拾元肆角贰分(¥****9990.42)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江金秀(注册编号:桂245****53076;身份证号:452123********282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德武(身份证号:452503********359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六靖**中央城(13#、15#、16#)。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门户网。 |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03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