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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34084U | 建设单位法人:张俊杰 |
| 张朋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太** |
| 太**倪邱镇何园村北侧200米处 |
| 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太** 倪邱镇何园村北侧200米处 |
| 经度:115.60269 纬度: 33.4171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0-06 |
| 太环行审〔2018〕1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34084U001V |
| 2020-07-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 512.5 | 运营单位名称:太**聚鑫新型****公司 |
| 913********834084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200MA2UET2A8T | 验收监测单位:中核****公司 |
| ****1282MA8N12302J | 竣工时间:2025-07-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如下: 项目粘土、煤矸石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经洗车平台清洗后净车出场。粘土、煤研石、产品,禁止夜间运输,昼间运输过程中尽量 避开沿线敏感目标,在运输过程中无法避开敏感目标时,采用禁鸣等措施,最大 限度降低噪声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车辆运输满足道路设计的限速、限载要求。 项目厂内运输路线硬化处理,同时配套工程洒水车,安排人员定期清扫,以确保运输道路的清洁,减少运输扬尘产生。 ①原料来源 自建筑工地运入厂内的建筑弃土在粘土库暂存7天后用于生产,自煤矿运入厂内的煤矸石块贮存于煤矸石库房中待用。粘土含水率在35%以上,贮存堆场上方设防雨棚,四周设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最高堆面高度,项目设为6m,堆面上方设防尘网遮盖。 ②原料预处理 暂存7天后的粘土由对辊式破碎机进行破碎:煤矸石块经反击式破碎机破碎后,再由滚筒筛过滤筛分,大块煤矸石由输送带返回反击式破碎机重新破碎,筛分粒径为250目。经分别预处理的粘土和煤矸石粉按1:5的比例由装载机上料送入板式给料机。 粘土和煤矸石块破碎过程、煤矸石块破碎后的筛分过程、装载机上料过程均会产生粉尘,项目在破碎机、筛分机、上料口上方设集气罩,破碎车间封闭,收集的粉尘汇总后引入1套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套布袋除尘器上的2根15m排气筒排放。 ③混料陈化 送入板式给料机的原料,在搅拌机中混料搅拌,搅拌过程中自动加水,经过搅拌后混合均匀的混料由输送带送入陈化库内陈化3天,搅拌过程加水量约为2m3/万块标砖。 经陈化后的原料颗粒表面和内部性能更加均匀,更趋一致,可提高混合料塑性及成型性能。陈化库出料采用液压多斗挖土机取料,再经输送带送出。陈化库内安装喷雾装置自动喷雾,使陈化库内物料在陈化期间保持一定的湿度。 ④成型切坯 陈化后的混合料由多斗挖土机送入箱式给料机,由箱式给料机均匀送入挤出制砖机挤出成型,挤出泥条经伺服切条机和双钢丝架切坯机切割,形成要求尺寸。的砖坯,由码坯机码上窑车。切下的废坯头由回坯皮带送回再次利用,成型砖坯中的水份为12%~14%。码上窑车的砖坯在暂存区晾坯1天后再进入干燥窑。 ⑤干燥焙烧 放置砖坯的窑车由重车牵引机引至干燥室进口端,用干燥室液压顶车机顶入干燥室干燥,干燥好的砖坯用出口牵引机从干燥室的出口端引入摆渡车上,经摆渡车摆至焙烧窑进口端后,再用焙烧窑液压顶车机顶入焙烧窑焙烧,焙烧后的成品砖从焙烧窑出口端由牵引机牵出进入卸车端摆渡车。 砖坯干燥时间约为24h,干燥窑温度约为150℃,干燥后砖坯水分≤4%;砖坯焙烧时间约为48h,焙烧温度约为980~1050℃。 干燥窑进车速度约为80min推入1车砖坯,1条干燥窑能同时对18车砖坯进行干燥,焙烧窑进车速度约为40min推入1车干燥完成的砖坯,1条焙烧窑能同时对70车砖坯进行焙烧。 干燥窑热源来自焙烧窑余热,通过PC系统控制通风温度及风量大小,确保砖坯干燥质量。焙烧窑焙烧采用内燃烧砖工艺,热源来自砖坯内煤矸石燃烧。项目建有1条隧道式焙烧密和1条隧道式干燥密,焙烧窑废气经风机引入1条干燥窑余热利用后,再引入1套脱硫塔处理,尾气由1根24m排气筒排放。 ⑥成品检验与堆放 焙烧后的成品由窑车运转系统送至卸车位,由人工将成品从窑车上卸下,按制品外观质量分等,码放到成品堆场。空窑车经清扫、保养后通过回车线送至码坯位置,进入下一个循环。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简述如下: 项目粘土、煤矸石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经洗车平台清洗后净车出场。粘土、煤研石、产品,禁止夜间运输,昼间运输过程中尽量 避开沿线敏感目标,在运输过程中无法避开敏感目标时,采用禁鸣等措施,最大 限度降低噪声等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车辆运输满足道路设计的限速、限载要求。 项目厂内运输路线硬化处理,同时配套工程洒水车,安排人员定期清扫,以确保运输道路的清洁,减少运输扬尘产生。 ①原料来源 自建筑工地运入厂内的建筑弃土在粘土库暂存7天后用于生产,自煤矿运入厂内的煤矸石块贮存于煤矸石库房中待用。粘土含水率在35%以上,贮存堆场上方设防雨棚,四周设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最高堆面高度,项目设为6m,堆面上方设防尘网遮盖。 ②原料预处理 暂存7天后的粘土由对辊式破碎机进行破碎:煤矸石块经反击式破碎机破碎后,再由滚筒筛过滤筛分,大块煤矸石由输送带返回反击式破碎机重新破碎,筛分粒径为250目。经分别预处理的粘土和煤矸石粉按1:5的比例由装载机上料送入板式给料机。 粘土和煤矸石块破碎过程、煤矸石块破碎后的筛分过程、装载机上料过程均会产生粉尘,项目在破碎机、筛分机、上料口上方设集气罩,破碎车间封闭,收集的粉尘汇总后引入1套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套布袋除尘器上的2根15m排气筒排放。 ③混料陈化 送入板式给料机的原料,在搅拌机中混料搅拌,搅拌过程中自动加水,经过搅拌后混合均匀的混料由输送带送入陈化库内陈化3天,搅拌过程加水量约为2m3/万块标砖。 经陈化后的原料颗粒表面和内部性能更加均匀,更趋一致,可提高混合料塑性及成型性能。陈化库出料采用液压多斗挖土机取料,再经输送带送出。陈化库内安装喷雾装置自动喷雾,使陈化库内物料在陈化期间保持一定的湿度。 ④成型切坯 陈化后的混合料由多斗挖土机送入箱式给料机,由箱式给料机均匀送入挤出制砖机挤出成型,挤出泥条经伺服切条机和双钢丝架切坯机切割,形成要求尺寸。的砖坯,由码坯机码上窑车。切下的废坯头由回坯皮带送回再次利用,成型砖坯中的水份为12%~14%。码上窑车的砖坯在暂存区晾坯1天后再进入干燥窑。 ⑤干燥焙烧 放置砖坯的窑车由重车牵引机引至干燥室进口端,用干燥室液压顶车机顶入干燥室干燥,干燥好的砖坯用出口牵引机从干燥室的出口端引入摆渡车上,经摆渡车摆至焙烧窑进口端后,再用焙烧窑液压顶车机顶入焙烧窑焙烧,焙烧后的成品砖从焙烧窑出口端由牵引机牵出进入卸车端摆渡车。 砖坯干燥时间约为24h,干燥窑温度约为150℃,干燥后砖坯水分≤4%;砖坯焙烧时间约为48h,焙烧温度约为980~1050℃。 干燥窑进车速度约为80min推入1车砖坯,1条干燥窑能同时对18车砖坯进行干燥,焙烧窑进车速度约为40min推入1车干燥完成的砖坯,1条焙烧窑能同时对70车砖坯进行焙烧。 干燥窑热源来自焙烧窑余热,通过PC系统控制通风温度及风量大小,确保砖坯干燥质量。焙烧窑焙烧采用内燃烧砖工艺,热源来自砖坯内煤矸石燃烧。项目建有1条隧道式焙烧密和1条隧道式干燥密,焙烧窑废气经风机引入1条干燥窑余热利用后,再引入1套脱硫塔处理,尾气由1根24m排气筒排放。 ⑥成品检验与堆放 焙烧后的成品由窑车运转系统送至卸车位,由人工将成品从窑车上卸下,按制品外观质量分等,码放到成品堆场。空窑车经清扫、保养后通过回车线送至码坯位置,进入下一个循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废气防治。本项目粘土设库贮存,设防雨棚,堆场四周设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堆面高度,设为6m,堆面上方铺盖防尘网,社绝表面干化和扬尘的产生;煤矸石块设库房贮存,进出口设自动控制门帘,库内卸料、铲料产生的粉尘设喷雾抑尘装置,最大限度降低粉尘产生;破碎、筛分及投料粉尘,设1间封闭车间进行破碎、筛分、混料搅拌,车间封闭并在破碎机、滚筒筛、板式给料机上料口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汇总后引入1套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原料预处理后的粉料输送带设密闭式皮带罩,皮带输送机物料跌落产生的少量粉尘可以和其他粉尘一同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2条焙烧窑废气经风机各引入1条干燥窑内余热利用,再分别引入1套双碱法脱碗塔处理,尾气各由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隧道窑废气经脱硝、脱硫除尘设置处理后,烟尘、氟化物、SO2、NOx等的排放浓度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标准。厂内设1台洒水车,地面做硬化处理,定时洒水确保地面潮湿,杜绝车辆扬尘,并配套一座洗车平台,净车出厂;食堂油烟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本项目须安装大气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数据及时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废水:废水防治。场区须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脱硫塔废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其中雨水排入厂内收集池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沤肥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脱硫塔废水经三级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洗车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噪声:噪声防治。项目营运期设备噪声经设备减振、风机安装隔声房等措施处理,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废: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脱硫塔沉淀池沉渣经厂内干化后外售。洗车沉淀泥沙、除尘灰统一收集回用作制砖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由建设单位收集,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问(面积5㎡)暂存间地面采用环氧树脂材料和**度聚乙烯材料防腐防渗,防渗系数≤10-10cm/s,危废使用铁桶盛装,下设托盘防泄漏,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文中的有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及运输、原料输送、产品装卸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破碎、筛分、混料搅拌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引火、烘干及焙烧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和氟化物。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定期洒水;②原料仓库密闭,仓库顶部设置一套雾化喷淋装置;③原料输送均采用封闭式输送带;④产品装卸区设置喷淋装置;⑤破碎、筛分、混料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高出棚顶),破碎车间除车辆进出通**全封闭,棚顶设置喷淋设施(一期已验收);⑥烘干及焙烧烟气通过大功率风机引至脱硫塔(双碱法)+湿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对窑炉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进行在线监测,并与国发平台联网。废水: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厂内收集池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脱硫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项目主要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厂房隔声等措施。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煤渣、脱硫渣、沉淀池沉积物、废泥头、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碱袋、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硫渣、沉淀池沉积物、废泥头、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煤渣和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碱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
|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环评要求窑炉烟气经2套脱硫塔处理后排放,实际窑炉烟气经1套处理负荷较大的脱硫塔+湿电除尘器,SO2和颗粒物执行更严格的标准限值,降低了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报告表》,项目应在厂界外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和保留环境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厂界外100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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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5.83 | 30.118 | 0 | 0 | 15.83 | 15.83 | / |
| 0 | 25.9 | 41.594 | 0 | 0 | 25.9 | 25.9 | / |
| 0 | 3.95 | 6.194 | 0 | 0 | 3.95 | 3.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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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脱硫塔+湿电除尘器 | **省《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 | 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定期洒水;②原料仓库密闭,仓库顶部设置一套雾化喷淋装置;③原料输送均采用封闭式输送带;④产品装卸区设置喷淋装置;⑤破碎、筛分、混料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高出棚顶),破碎车间除车辆进出通**全封闭,棚顶设置喷淋设施(一期已验收);⑥烘干及焙烧烟气通过大功率风机引至脱硫塔(双碱法)+湿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2025年7月17日至18日监测结果表明:SO2、NOx、氟化物排放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025年8月22日至23日,烘干及烧结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查阅烘干及烧结废气排气筒出口在线监测数据。 验收监测期间,在线监测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SO2、氟化物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主要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厂房隔声等措施。 |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脱硫塔沉淀池沉渣经厂内干化后外售。洗车沉淀泥沙、除尘灰统一收集回用作制砖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由建设单位收集,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问(面积5㎡)暂存间地面采用环氧树脂材料和**度聚乙烯材料防腐防渗,防渗系数≤10-10cm/s,危废使用铁桶盛装,下设托盘防泄漏,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文中的有关规定。 | 项目固废主要为煤渣、脱硫渣、沉淀池沉积物、废泥头、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碱袋、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硫渣、沉淀池沉积物、废泥头、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煤渣和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碱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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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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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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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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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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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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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