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收到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有效性评审,1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有效性评审;3家投标人未通过有效性审查。
2.经有效性审查,子包四不足3家有效投标人,依法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