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文文号: | 嘉政发函〔2025〕38号 | 发布机关: | ****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11-28 |
****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5〕13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心******020201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南起**塘,东临中环东路,西、北至沪杭铁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64.7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149.85公顷。
二、功能定位:都市“文脉”“双创”天地,打造长三角产业升级与城市更新的样板。
三、用地布局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各类用地的布局和规模。在落实文化保护与环境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建设用地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统筹布局工业、交通运输、公用设施等功能,并引入混合用地模式,增强规划的整体性与弹性。
四、综合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道路交通系统规划。《规划》****车站为核心枢纽的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以主干路、次干路为骨架的道路网络,****车站公交枢纽站,****交通站点2处、社会停车场5处,完善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系统。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内容和规模。规划布局30班小学1所、12班幼儿园1所、市级文化展示馆1处、街道****服务中心各1处、****中心1处。
六、公用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设施的统筹安排。规划落实110kV****电站。
七、规划控制线: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基础设施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等规划控制线及相关控制要求。
八、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中心******020201单元详细规划(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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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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