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分局拟审批)关于舒兰市得立鑫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舒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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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拟审批)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5-12-03 14:36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9230

通讯地址:****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132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项目 **市溪河镇双印通村三社 **** **玮梵****公司 建设内容为**一套300吨/日烘干系统,含热风炉房、烘干塔主体、提升设备等,**一台6蒸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烘干玉米20000吨、稻谷25000吨。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热风炉设低氮燃烧装置,烟气采取有效的除尘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烟囱排放。确保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减缓装卸速度,输送带、提升机密闭,粮食筛分设备上安置密封罩。烘干塔四周采取彩钢罩密闭,塔顶排潮口处安装除尘网。粮食入仓均在封闭式仓中进行;采用封闭式燃料、灰渣、物料储仓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还田。确保浇渣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厂区内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购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设备底部设减振垫、建筑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灰、灰渣、用密封袋收集运至灰渣库暂存,作为肥料外售;筛分杂质、装卸粉尘、烘干粉尘等企业外售作为饲料;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