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限:325天-340天
保险责任:1、意外死亡10万元。
2、意外伤残:意外伤残基础比例按照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作为基础比例。
(意外伤残与保险金给付比例,一级伤残,给付比例=100%;二级伤残,给付比例90%;三级伤残,给付比
例80%;四级伤残,给付比例70%;五级伤残,给付比例60%;六级伤残,给付比例50%;七级伤残,给付比
例40%;八级伤残,给付比例30%;九级伤残,给付比例20%;十级伤残,给付比例10%;)。
3、疾病死亡5万元(因疾病身故即给付保险金)。
4、意外医疗1万元(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0%)。
5、重大疾病5万元
(重大疾病范围: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非恶性颅内
肿瘤、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特定年龄双耳失聪、特定年龄双
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
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
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原发性心肌病、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脊髓灰质炎、严
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植物人状态、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严重冠心病、急
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非阿尔兹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严重弥漫
性系统性硬皮病、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胰腺移植、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
硬化性胆管炎、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旁路移植手术、溶血性链球菌性坏疽、克-雅氏病、丝虫病所致
象皮肿。****医院****医院)明确诊断患以上疾病即给付保险金;
6、疾病住院费用2万元:
疾病医疗(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0%)。
7、猝死:指由潜在疾病、身体机能障碍或其他非外来性原因所导致的、在出现急性症状后发生的突然死亡,以医院的诊断或**、司法机关的鉴定为准。保障金额=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