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殡仪馆环保项目

审批
黑龙江-鹤岗-东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2********32736XT王宗尧
吴迪**省**市**区
**省**市**区哈萝公路五公里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环保项目
2021版本:122-殡仪馆、陵园、公墓O8080-O8080-殡葬服务
**省**市**区 **省**市**区哈萝公路五公里
经度:130.38577 纬度: 47.32491****环境局
2021-03-11
鹤环审〔2021〕5号****
2020-08-213100
190****
122********32736XT****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912********962360J均灵检测技术****公司
****0222MACG0XAW9L2025-05-30
2025-10-272025-11-27
http://www.****.com/thread-****063-1-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为**省**市**区哈萝公路五公里处。具体内容:原有建筑全部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5817m2。重**设一栋业务综合楼3122.79m2,一栋骨灰寄存楼2617.47m2,一座消防泵房340.06m2,一座火化间2117.79m2及其配套公用辅助工程,不设烧纸区域。采用电设备供热。实际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为**省**市**区哈萝公路五公里处。原有建筑全部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5817m2。重**设一栋业务综合楼3122.79m2,一栋骨灰寄存楼2617.47m2,一座消防泵房340.06m2,一座火化间2117.79m2及其配套公用辅助工程,不设烧纸区域。采用电设备供热。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处理遗体3800具年处理遗体4800具
年处理量增加了1000具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火化间设置6台燃轻柴油的遗体火化炉,每台设备配建一根12m高排气筒,尾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火化间设置6台燃轻柴油的遗体火化炉,每台设备配建一根12m高排气筒,尾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防渗化粪池污水定期清掏****处理厂处理,防渗化粪池容积为50m3;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隔尘,并对建设场地及时酒水抑尘,粉性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火化废气采取急冷+干式脱硫脱酸系统+初除尘器(火星拦截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6根12m高排气筒排放,共6套设施;施工期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生活垃圾、无人收集的火化炉灰渣及除尘器灰渣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火化废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脱硫渣、飞灰和废布袋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防渗化粪池污水定期清掏****处理厂处理,防渗化粪池容积为50m3;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隔尘,并对建设场地及时酒水抑尘,粉性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火化废气采取急冷+干式脱硫脱酸系统+初除尘器(火星拦截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6根12m高排气筒排放,共3套处理设施;施工期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生活垃圾及除尘器收集的灰渣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活性炭、脱硫渣、飞灰和废布袋委托****收集回收处置,火化灰由家属收集处置,无人收集的火化灰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殡仪馆实际运营过程中,考虑焚化炉负载等情况,综合运营维护成本,每两台炉共用一套处理设施,共用同一套设施的两台炉不同时运行,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调至3套,不属于重大变动;脱硫渣和废活性炭改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应规范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生产安全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项目开工前、施工中及建成后,建设单位要依据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依法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前须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项目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对易燃易爆物品储运过程实施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建设单位按照规定依法公开了项目环评信息。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现正按相关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获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项目于2021年3月11****环境局《****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鹤环审[2021]5号),通过前述分析项目未进行重大变更。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873 0.27 0 0.873 0 0.27 -0.603 /
1.458 0.832 0 1.458 0 0.832 -0.626 /
8.078 0.255 0 8.078 0 0.255 -7.823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急冷+干式脱硫脱酸系统+初除尘器(火星拦截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2m高排气筒 项目排放的有组织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氢、烟气黑度、二噁英类浓度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单位遗体火化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急冷+干式脱硫脱酸系统+初除尘器(火星拦截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2m高排气筒 验收监测期间运行负荷为84.6%~92.3%,验收监测期间运行工况大于75%,各生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符合验收条件的状况下,项目排放的有组织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氢、烟气黑度、二噁英类浓度都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单位遗体火化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