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项目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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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项目预公告

一、采购人:****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四、采购需求:食堂外包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项目服务周期三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五、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 址:**县**街道**东路3号

联系方式:0574-****5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北路166号

项目联系人:陈宗赟

电 话:138****3921

注:本项目实施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开标。请供应商仔细查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特此提醒!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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