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人民医院关于拟对全院医用计量器具溯源服务实施单一来源需求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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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全院医用计量器具溯源服务实施单一来源需求调查的公告
2025-12-03

按照《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及医疗卫生系统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院医用计量设备需要进行有效溯源后才能使用,因此我院拟单一来源采购计量设备检定技术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用计量器具溯源服务

二、拟选用单位:****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需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测,并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相应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测内容包括强制检定计量器县和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检测院****监督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局指定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单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

****检测院对我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实行免费检测,非强制检定的计****物价局、****财政厅、****监督局《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进行计算,不得高于收费标准。

四、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致电****采供部:易老师0813-****967,并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章的文件)邮寄到****采供部,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收件信息:****街道荣州大道二段284****医院采供部 易老师收 0813-****967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081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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