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下辖乡镇
建设内容:(一)漕涧镇:对原有20吨/日的热解气化焚烧设施进行扩建至30吨/日。(二)苗尾乡:1、对原有5吨/日的高温热解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至15吨/日。2、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三)长**:1、对原有5吨/日的高温热解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至15吨/日。2、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四)检槽乡:1、对原有5吨/日的高温热解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至15吨/日。2、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五)诺邓镇:**50吨/日的直接焚烧处理设施1座。(六)功果桥镇:1、**20吨/日的热解气化焚烧处理设施1座,2、购置清运车1辆;(七)白石镇:1、**垃圾中转站(20吨/日)1座。2、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八)关坪乡:1、**垃圾中转站(20吨/日)1座。2、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九)民建乡:1、**垃圾中转站(20吨/日)1座。2、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恒
联系电话:137****0674
通讯地址:**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6727
电子信箱:****03790 @qq.com
通讯地址:**市****广场银杏71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8日),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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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项目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