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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新校****合实验区澳前镇**路与龙**路交叉口东北侧,我局于2020年7月24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本次申请验收的规划总用地面积37411.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492.67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23370.74平方米。
经核对相关报批材料并现场踏勘,发现该项目范围内实地存在墙体偏移,机动车位充电桩未安装、非机动车位建设位置及绿地范围等与原审批不一致问题(详见附件)。根据实地建设情况调整后,该项目的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条、《**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项目现****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站http://www.****.cn)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7日(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管理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对项目进行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附注:
1.附图仅为拟通过核实示意图
2.****环境局****管理处
办公地点:****合实验区****中心7号楼7层。
3.联系人:方工,联系方式:0591-****3343,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小学新校区项目实际建设与规划不一致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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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