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环评和验收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03 |
| 文 号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415
电子信箱:zchbjxkk@ji.****.cn
通讯地址:**市**东路2666****中心二楼**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273500)
|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 | **兰亭****公司 | ****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1030万元,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位于**市石墙镇宏基园路001号,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7-370883-04-01-797178。项目**生产车间1座,建设1条钙粉生产线,2条石膏砂浆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依托厂区现有供水、供电等公辅设施。项目以外购石硝为原料,经上料、磨粉、筛分、选粉等工序,年产钙粉6万吨;以外购脱硫石膏、玻化微珠、氢氧化钙、矿粉、纤维素、缓凝剂、胶粉、润滑剂及自产钙粉为原料,经上料、计量、搅拌、包装等工序,年产石膏砂浆5.5万吨。 | 一、严格落实《**市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设置洗车台、PM10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车辆绿色运输管理;原料、产品均存放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封闭式传输带进行物料输送;车间顶部设置喷雾降尘,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项目钙粉生产线上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废气收集,磨粉、筛分、选粉、二次筛分工序均设置密闭管道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筒仓均配置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呼吸口粉尘分别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石膏砂浆生产线上料、包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废气收集,搅拌工序设置密闭管道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筒仓均配置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呼吸口粉尘分别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和清扫车间地面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