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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局报来《关于对精细化工产业园力高35kV双回路供电线路工程项目进行核准的请示》(**工信呈〔2025〕201号)及有关申请资料。该项目代码:****,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行业标准。经研究,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黔府发〔2018〕7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精细化工产业园力高35kV双回路供电线路工程项目。
二、建设性质:**。
三、建设地点:黔南州**县银盏镇、天文镇、江界河镇。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110kV银盏变~力高35kV用户变35kV线路。始于110kV银盏变35kV出线柜,止于力高用户变35kV进线柜,电压等级为35kV,**线路约14.43km,按电缆+单回路架空方式设计,其中:单回路架空约14.16km,电缆长约0.27km(含用户站侧0.15km)。电缆截面采用185mm2,导线截面采用150mm2。**段A、C两相导线采用JL/LB20A-150/25铝包钢芯铝绞线,B相导线采用OPPC-24B1-150/25复合相线光缆;N1-N10与N48-N55段两根地线均采用JLB20A-50铝包钢绞线,全线按10mm冰区,采用电缆+单回架空架设方式。
2.110kV江界河变~力高35kV用户变35kV线路。始于110kV江界河变35kV出线柜,止于力高用户变35kV进线柜。电压等级为35kV,电缆截面采用185mm2,导线截面采用150mm2。**线路约16.22km,按电缆+单回路架空方式设计,其中:单回路架空约15.27km,电缆约0.95km(含用户站侧0.15km,钻越35kV江玉线0.4km,钻越35kV天玉线0.2km)。**段A、C两相导线采用JL/LB20A-150/25铝包钢芯铝绞线,B相导线采用OPPC-24B1-150/25复合相线光缆;H1-H4与H51-H58段两根地线均采用JLB20A-50铝包钢绞线,全线按10mm冰区,采用电缆+单回架空架设方式。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4200万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银行贷款解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业主:****。
八、核准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信息化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办理用林、土地等相关手续,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及时发现协调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局,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1.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能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精细化工产业园力高35kV双回路供电线路工程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情况说明: 核准 请严格按照黔府办函〔2017〕193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项目劳务用工优先使用项目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有关规定。 ****能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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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
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风电场110千伏联合送出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能源局
被告知单位:****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