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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关于请求对**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给予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1623-04-01-768418)概算审核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元善镇**村、鹤湖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村虎形屋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工程、**村上新屋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工程、鹤湖村主村道入口风貌提升工程、鹤湖村罗庚围路口及周边风貌提升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17.489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04.34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395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122号)中安排200万元,剩余缺额部分20万元在元善镇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列支。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