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东河、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

审批
广东-河源-连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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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关于请求对**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给予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1623-04-01-768418)概算审核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元善镇**村、鹤湖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村虎形屋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工程、**村上新屋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工程、鹤湖村主村道入口风貌提升工程、鹤湖村罗庚围路口及周边风貌提升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17.489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04.34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395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122号)中安排200万元,剩余缺额部分20万元在元善镇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列支。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县元善镇第三批典型村(**、鹤湖)培育省级财政奖补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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