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南村乡努坪村四组排洪渠工程(招标编号FZDD-LZC-XE2025007)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第 1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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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村乡努坪村四组排洪渠工程(招标编号:****)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村乡努坪村四组排洪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1、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P6页)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水利业;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P14页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水利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现变更为: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3、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南村乡努坪村内

联系方式:183****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家和沁园15栋1楼

联系方式:137****5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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