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3号)文件及**市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文件精神,**市**区有序推进了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截至2025年12月1日,3个乡镇4个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区级验收,总补助资金167265.6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市**区******社,负责人喻兴发,主要服务地点为**乡陈家寨村、龙鱼村、德胜屯村,完成服务面积219.9亩(其中,土地翻耕71.9亩,水稻机收148亩),拟申报发放补助金额13194元(其中,补助小农户88户7916.4元,补助服务主体5277.6元)。
2.**市**区长坪******社,负责人舒峰,主要服务****社区、长坪村,完成服务面积大豆玉米套种机耕283.53亩,拟申报发放补助金额11519.6元(其中,补助小农户1户1108.6元,补助规模经营户1户5803.2元,补助服务主体4607.8元)。
3.**市碧******社,负责人黄**,主要服务地点为坝黄镇官庄村,完成服务面积374亩(其中,水稻机耕42亩,水稻飞防155亩,水稻机收177亩),拟申报发放补助金额11752元(其中,补助小农户69户7051.2元,补助服务主体4700.8元)。
4.**市**区瓦屋胜丰农业综合******社,负责人刘芳,主要服务地点为瓦屋乡瓦屋村、克兰寨村、司前村,完成服务面积2180亩(其中,水稻机耕104.7亩,水稻机收1401.5亩。油菜机耕294亩,油菜机收379.8亩)。拟申报补助金额130800元(其中,补助小农户418户78480元,补助服务主体52320元)。
公示期5天,2025年12月3日-9日5天,如有异议请在****农业农村局反馈,公示期满,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意见反馈电话:****164。
附件:**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清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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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