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关于和政县罗家集镇大滩村供水改造工程穿牛津河三岔河麻尼河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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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罗家集镇大滩村供水改造工程穿牛津河三岔河麻尼河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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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站《关于上报**县罗家集镇大滩村供水改造工程穿牛津河三岔河麻尼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和水建管发〔2025〕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县罗家集镇大滩村供水改造工程穿牛津河三岔河麻尼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县罗家集镇大滩村供水改造工程穿牛津河三岔河麻尼河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政许可。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县罗家集镇大滩村供水改造工程穿牛津河三岔河麻尼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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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


**县罗家集镇大滩村供水改造工程穿牛津河三岔河麻尼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5年7月24日,****组织召开《**县罗家集镇大滩村供水改造工程穿牛津河三岔河麻尼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建设管理科、河湖中心,****水务局等单位代表。会议听取了建设单****管理站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主设****公司对项目主体设计情况和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公司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编制单位据此进行了修改完善。经10月29日复审,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对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增强供水保障能力,改善供水水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推荐穿河管道位置。其中:

1.管道K4+173.8~K4+211.4段穿越麻尼河布设,左右岸均位于**县罗家集镇罗家集村。涉河段管道长度13.2m,管道走向与河道主水流方向夹角86°。

2.管道K7+76.8~K7+149.9段穿越三岔河布设,左岸位于**县罗家集镇小滩村,右岸位于**县罗家集镇大滩村。涉河段管道长度45m,管道走向与河道主水流方向夹角90°。

3.管道K7+701.0~K7+758.6段穿越牛津河布设,左右岸均位于**县罗家集镇大滩村,左右岸均属牛津河**县段岸线保留区。涉河段管道长度41m,管道走向与河道主水流方向夹角90°。

三、基本同意拟建管道涉河建设方案。管道穿越麻尼河、三岔河、牛津河段均采用明挖法施工,穿河段管道均采用φ219×8螺旋焊管,管顶设现浇C20砼管包,管包断面分别为1.0×1.0m、1.0×2.0m和1.0×2.0m,穿河段涉河长度分别为13.2m、45.0m和41.0m,管包顶高程分别为2175.47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2146.91m和2150.81m。

四、同意管道工程穿麻尼河、三岔河、牛津河段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1.管道穿麻尼河段、三岔河段、牛津河段设计1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19.2m3/s、51.0m3/s和55.1m3/s,相应洪水位分别为2177.89m、2150.27m和2154.18m;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19.7m3/s、51.3m3/s和55.4m3/s,相应洪水位分别为2177.92m、2150.29m和2154.21m。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洪水影响分析计算成果。

10年一遇洪水标准下,管道穿麻尼河段、三岔河段、牛津河段满足防洪要求的冲止高程分别为2176.46m、2147.33m和2151.91m。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措施。

1.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管道穿越河段河道冲刷、河势与岸坡稳定观测,必要时提出处置措施,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2.管道穿越位置下游侧应增设固床坎。

3.管道穿越三岔河段位置应编制专项堤防恢复方案,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4.管道使用期满后,运行管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负责及时拆除或封堵,确需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5.管道建设管理运行单位应配**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治理和相关规划的实施。

八、管道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等进行备案。

十、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主汛期不得在河道内施工。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河道面貌。

十一、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单位要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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