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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法律服务项目、2025-2026年信息化项目前期专项项目项目澄清公告(一)
(采购编号:****)
致各供应商:
2026年****法律服务项目、2025-2026年信息化项目前期专项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澄清内容请详见本澄清公告:
采购公告中标的2“采购范围”内容描述为:“****中心提供1位法务人员至指定办公地点开展每周不少于4天(工作日)的驻场法律服务。”
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标的2)》中“一、项目服务范围要求”内容描述为:“****中心提供1位法务人员至指定办公地点开展每周不少于4天(工作日)的驻场法律服务。”标书代写
采购文件附件《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的“服务内容”描述为:“****中心提供1位法务人员至指定办公地点开展每周2-3天(工作日)的驻场法律服务。”标书代写
现对以上内容作澄清,以附件《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的“服务内容”描述为准。
请各供应商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并按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