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3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2月08日23时59分59秒
本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系统(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系统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系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428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内完成详细设计方案 评审及飞机元部件机 理性能模型校正及验 证子系统、基于数据 的参数化代理模型开 发子系统到货,5个 月内完成全部软件到 货验收,11个月内完 成项目安装调试验收 ,13个月内完成项目 交付验收。 |
| 2 | **瑞风****公司 | 408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内完成详细设计方案 评审及飞机元部件机 理性能模型校正及验 证子系统、基于数据 的参数化代理模型开 发子系统到货,6个 月内完成全部软件到 货验收,13个月内完 成项目安装调试验收 ,15个月内完成项目 交付验收。 |
| 3 | **同元****公司 | 399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1个月 内完成详细设计方案 评审及飞机元部件机 理性能模型校正及验 证子系统、基于数据 的参数化代理模型开 发子系统到货,6个 月内完成全部软件到 货验收,13个月内完 成项目安装调试验收 ,15个月内完成项目 交付验收。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 | / |
| 2 | **瑞风****公司 | / | / |
| 3 | **同元****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响应 |
| 2 | **瑞风****公司 | 响应 |
| 3 | **同元****公司 | 响应 |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8日,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shbid.com,原件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
一、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签订的至少2份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2 其他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制造商或集成商。
2.3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4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未成立三年,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对于无****事业单位,需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
2.5 投标****银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为企业开****银行出具的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说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2.6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张江金科路5188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1-****588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
联系人:蒋梦婷、胡思松、顾一鸣
电话:021-****7515
电子邮件:****@sh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