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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学校5#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 序号 |
修改内容位置 |
原文内容 |
现更改为 |
| 1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项目名称” |
****学校5#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
****学校5#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
| 2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2.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建设厅关于**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6 号)规定执行。 |
|
| 3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 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增加3.12 |
3.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应按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
请按上述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03日
附件:[****001]****学校5幢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GXCF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pdf 附件:更改通知一扫描件.pdf 附件:评标办法.pdf标书代写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