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和老街区**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由**墙、护城河等围合的**、镇区、卫所、**、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老街巷、老广场、老公园,老厂区、老仓库,老码头、老车站,老校区、老办公楼、老邮政局,老作坊、老饭店、老茶馆、老电影院,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老工业区、老窑厂、老**,老航道、水利闸口,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老礼堂、老供销社、老旅社、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以及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体现改革创新精神的代表性建筑、雕塑和节点空间;彰显地域文化与**美学的代表性建筑、节点空间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体现**历史文化空间格局特征的区域或建筑设施,如中**、古黄河等沿河历史文化带,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或建筑设施。
(六)承载建市前后历史场景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空间场所,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工业类文化遗产,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创新平台、近现代工业产业设施、重大基础设施等重要**。
二、征集内容
(一)在**区行政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六类**线索的基础信息(名称、年代、位置、历史沿革等)。
(二)各类遗产的老照片、老视频或现状照片、视频等。
(三)老建筑的产权证书、租赁凭证等各类史料,相关历史文献等。
(四)与老**、老街区相关的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回忆录、相关文字、音像记录等。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参与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历史文化**,并反馈相关线索信息。
1.邮箱:将材料发送至****@163.com;
2.电话:0527-****8393;
3.资料邮寄、现场提交及口述接待地址:**区**路11号新商务大厦1210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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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