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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17: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鹏、冯硕、郝若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87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雁翎东路6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1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一中路8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87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局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为:1、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乙方将有效发票送达甲方并核对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作为预付款。甲方将按流程尽快结算,如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发票,并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有效发票符合甲方要求为止;2 、终端到货并验收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有效发票及服务承诺函****政府采购合同附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 50%。现更正为:1 、合同签订并终端到货验收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有效发票及服务承诺函****政府采购合同附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至200万元。2、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支付第二年度服务费,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有效发票后,经甲方确认,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50%。3、第二年服务期结束后,支付第三年度服务费,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有效发票后,经甲方确认,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雁翎东路64号
联系方式:031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一中路84号
联系方式:0312-****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冯硕、郝若愚
电 话:0312-****872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