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标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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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标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3 00:00

**县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

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县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预算

150万元

采购内容

305****基地北环路~淮选路)项目用地报批借用**县粮食产能约26.50万公斤,按照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意见》(中发〔2017〕4号)提出“构建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即建设项目报批阶段,占用耕地的需耕地数量和粮食产能双占补”政策要求和《国土**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和《******厅印发关于新增耕地核定及调整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1349号)文件精神,负责对**县2019-2022年已经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约3万亩的新增粮食产能进行核定备案。

投标人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标记“√”,不得使用“ ”)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由采购人根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形填写)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测量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备案入库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公开招标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人民路196号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56****9399

邮箱:****@qq.com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人民中路**国际小区C座9楼

联系人:达瑞

联系方式:138****3233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公示期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五个工作日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县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公司受托,将对“**县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12月10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意见反馈书格式.doc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综合评分)【12.1】.doc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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