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公道****中心****广播电台附近10KV公东线和10KV埝桥线49#-75#杆线及潘庄线集镇支线和公农线集镇支线16#-20#杆迁工程(项目名称)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公道镇
2.1.2建设规模:公道****中心****广播电台附近10KV公东线和10KV埝桥线49#-75#杆线及潘庄线集镇支线和公农线集镇支线16#-20#杆迁工程(具体内容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964.71万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验收合格、****公司验收并供电,可交付招标人投入使用。
2.1.5其他: /
2.2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及安装、调试直至验收、送电、交付,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试、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投标截止到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标书代写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时间);
4.2获取地点:****代理部(**市**区**大街76号2楼206办公室)
4.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至****投标登记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qq.com,****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136****4661),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现场投标登记成功后,由招标代理统一发放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未投标登记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公道镇”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4资料费:300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支付宝缴纳(支付宝账号139****5095),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5.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下午14点30分(**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下午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市**区**大街76号三楼308开标室)标书代写
5.4投标文件接收人:胡女士
5.5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下午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6开标地点:****开标室(**市**区**大街76号三楼308开标室)标书代写
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公道镇”上发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公道镇人民西路8号地址:**大街7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潘正高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89****8960 电话:136****4661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