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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人、供应商、中介代理机构:
为优化公共**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保障投标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中心将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19年前参与我市公共**交易(含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出让等)项目投标,已完成项目履约或未中标,且保证金尚未退还的投标方。
二、所需资料
1.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主要写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交纳保证金金额及日期、未及时办理退还手续的原因),(须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银行业务单或电子回单)原件,(加盖公章);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仅中标人提供);
5.合同重要内容复印件(仅中标人提供);
6.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7.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等情况造成交款单位与退款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交市场监****公司变更通知书原件。
三、退还流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内完成资料提交及办理,请各相关投标人、****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中心核实情况为准,逾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我分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时限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联系人:刘女士
3.联系电话:0933-****855
4.地址:**市汭北**侧民生大厦9楼****919室;
请各投标方相互转告,尽快按要求办理清退手续。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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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