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区智慧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6 09:30:00,更正为:2025-12-22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16 09:30:00,更正为:2025-12-22 09:30:00。标书代写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中“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采购包1技术部分内容:
| 设备配置1 (22.0分)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响应。 “▲”条款:每满足一项得1分,需求内容中的22个▲号指标合计最高得21分。 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条款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其他条款项参数响应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为准。 |
| 整体实施方案 (7.0分) |
供应商根据用户需求书中“质量保证、货物运输、安装与调试”内容提供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
更正为:
| 设备配置1 (23.0分)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响应。 “▲”条款:每满足一项得1分,需求内容中的23个▲号指标合计最高得23分。 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条款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其他条款项参数响应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为准。 |
| 整体实施方案 (6.0分) |
供应商根据用户需求书中“质量保证、货物运输、安装与调试”内容提供方案。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 (2)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采购包2(****分体式云桌面项目)”中“ 1.主要商务要求”里的“付款方式”内容:
2期:支付比例7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中标人开出的发票后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的要求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未提供等额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财政国库关闭、资金与资产盘点等因素,导致资金支付延迟,则付款时间顺延)
更正为:
2期:支付比例70%,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含配装)送达安装现场,设备全部安装和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且操作培训完成后10天内,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7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单位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开出的发票后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的要求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中标人未提供等额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
地 址:**市**区江高**村松岗街193号
联系方式:020-****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6816(gpcgd_zhouyx@gd.****.cn)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6816(gpcgd_zhouyx@g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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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