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双土告字[2025]23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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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5]23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卖方式交易拾(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期

规划指 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县青树坪镇归 古新村、金鑫村、新大坪村

1号地块

98.5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100%

建筑高度≤15米

32(含地上构建筑物17万元)

32

伍仟元及其整倍数

2号地块

3355.68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 1.6

建筑密度≤ 75%

建筑高度≤15米

453(含地上构建筑物32.81万元、水泥硬化**整25.8万元)

453

伍万元元及其整倍数

3号地块

366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2.0

建筑密度≤ 100%

建筑高度≤15米

45

45

伍仟元及其整倍数

4号地块

1311.1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1.6

建筑密度≤ 80%

建筑高度≤12米

278(含地上构建筑物107.21万元)

278

伍万元及其整倍数

5号地块

110.78

环卫设施

5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5米

11(含地上构建筑物5.26万元)

11

贰仟元及其整倍数

6号地块

3412.8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2.5

建筑密度≤ 60%

建筑高度≤18米

426(水泥硬化**整3.12万元)

426

伍万元及其整倍数

7号地块

495.6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2.5

建筑密度≤ 80%

建筑高度≤18米

74(含地上构建筑物10.38万元)

74

壹万元及其整倍数

8号地块

314.98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2.2

建筑密度≤ 100%

建筑高度≤12米

65(含地上构建筑物22.91万元)

65

壹万元及其整倍数

9号地块

1467.17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2.0

建筑密度≤ 80%

建筑高度≤18米

278(含地上构建筑物88.63万元)

278

伍万元及其整倍数

10号地块

140.98

商业设施

40年

1.0<容积率≤2.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12米

18(含地上构建筑物0.98万元)

18

贰仟元及其整倍数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4日,到****405****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4日16时止,****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银行的“****保证金专户”:

(1****银行****支行

账 号:191********00079722

(2****银行****公司**兴娄支行

账 号:185********004662

(3) ****公司**分行

账 号:760********000174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银行进账单到****405****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部于2025年12月2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拾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12月25日9时00分在****依次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青树坪镇归古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0]16号)的要求实施;

(六)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四楼

联系电话:0738-****183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

2025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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