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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3MAA7KHEE0U | 建设单位法人:王云秋 |
| 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壮族自治区桂****工业园区 |
| ****年产3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园区 |
| 经度:110.37468 纬度: 25.4739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3 |
| 灵环管表〔20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13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3MAA7KHEE0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23MAA7KHEE0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78056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矿渣微粉3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矿渣微粉30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矿渣卸料坑及输送 堆棚内自然晾干后的矿渣(水分≤10%)通过装载机送至卸料斗内,料斗下设置棒阀和定量给料机,定量给料机对物料进行计量和强制卸料,矿渣物料原料经计量后再由皮带输送机转运送至矿渣粉磨车间。在胶带机上设置除铁器除铁。 (2)矿渣粉磨 矿渣原料经计量后再由胶带输送机转运送至矿渣粉磨车间,由螺旋铰刀送至矿渣磨内粉磨。设置一台34.2辊式立磨,粉磨生产能力≥55t/h,成品细度≥420m2/kg(矿渣),成品水分≤0.5%。项目目前采用生物质颗粒热风炉作为磨机烘干热源,矿渣在辊磨内粉磨的同时被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热气烘干。满足细度要求的矿渣粉随热风带入收尘器收集,收集下的矿渣粉经斜槽、提升机等送入矿渣粉成品库。从辊式立磨吐出的外排粗料经胶带机送入提升机,胶带机上设置悬挂式除铁器除铁,物料被提升后进入溜管式除铁器,弃铁被收集利用,除铁后的矿渣经螺旋铰刀进入磨内粉磨,或进入外排仓,仓内物料通过汽车运走。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的废气,一部分废气作为循环风使用,剩下的部分经排气筒高空排至大气。 (3)矿渣粉储存及散装 来自粉磨系统的矿渣微粉经斗式提升机、空气输送斜槽送入成品库内储存,出库卸料装置由罗茨鼓风机供气。库内矿渣微粉经过散装机卸料装置、管道后进入罐车出厂。库顶及库下散装均设有收尘装置,含尘气体经袋收尘器净化后排入大气。 矿渣粉的取样装置设在系统收尘器下,取样器可取样至样筒,由人工将样筒送到中央控制室进行制样分析。 | 实际建设情况:(1)矿渣卸料坑及输送 堆棚内自然晾干后的矿渣(水分≤10%)通过装载机送至卸料斗内,料斗下设置棒阀和定量给料机,定量给料机对物料进行计量和强制卸料,矿渣物料原料经计量后再由皮带输送机转运送至矿渣粉磨车间。在胶带机上设置除铁器除铁。 (2)矿渣粉磨 矿渣原料经计量后再由胶带输送机转运送至矿渣粉磨车间,由螺旋铰刀送至矿渣磨内粉磨。设置一台34.2辊式立磨,粉磨生产能力≥55t/h,成品细度≥420m2/kg(矿渣),成品水分≤0.5%。项目目前采用生物质颗粒热风炉作为磨机烘干热源,矿渣在辊磨内粉磨的同时被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热气烘干。满足细度要求的矿渣粉随热风带入收尘器收集,收集下的矿渣粉经斜槽、提升机等送入矿渣粉成品库。从辊式立磨吐出的外排粗料经胶带机送入提升机,胶带机上设置悬挂式除铁器除铁,物料被提升后进入溜管式除铁器,弃铁被收集利用,除铁后的矿渣经螺旋铰刀进入磨内粉磨,或进入外排仓,仓内物料通过汽车运走。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的废气,一部分废气作为循环风使用,剩下的部分经排气筒高空排至大气。 (3)矿渣粉储存及散装 来自粉磨系统的矿渣微粉经斗式提升机、空气输送斜槽送入成品库内储存,出库卸料装置由罗茨鼓风机供气。库内矿渣微粉经过散装机卸料装置、管道后进入罐车出厂。库顶及库下散装均设有收尘装置,含尘气体经袋收尘器净化后排入大气。 矿渣粉的取样装置设在系统收尘器下,取样器可取样至样筒,由人工将样筒送到中央控制室进行制样分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批复二: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落实各项污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项目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截排水沟;建筑材料集中堆放,采取防雨淋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外排。 2.营运期,项目原料堆场四周设排水沟,防止雨水涌入料场,沉淀池须落实防渗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批复三:1.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要求,做好场地围档、工地场料遮盖、道路硬化、物料密闭运输、车辆进出清洗、酒水降尘等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营运期,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封闭设置,生产线全封闭运行。项目前期主要采用生物质热风炉作为烘干热源,并设1台高炉煤气热风炉,在广****公司高炉煤气供应充足时,以高炉煤气热风炉作为主要热源。原料经过烘干、粉磨工序,粉磨后的物料和粉磨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Ox、SO2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有关限值要求。微粉库储存及散装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和围栏,物料堆放不得超过围档,堆场四周及进出口采取湿法雾化喷淋等降尘措施;厂区地面硬化,场内地面定期保洁、洒水抑尘;车辆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批复四: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在午间12:00~14:30、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施工的,须向我局进行报备,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作业。 2.施工时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降噪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的污染。建筑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营运期,主要产噪设备须采取厂房密闭、安装减震、隔音装置,加强设施维护保养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批复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铁器分选出的废铁渣收集后外售,洗车槽沉渣风千后加入原料水淬渣中回收利用;热风炉灰渣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管存放于危险暂存间,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批复七:项目不分配废水总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1.26吨1年以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落实雨、污分流制及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外排;项目已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截排水沟;建筑材料集中堆放,采取防雨淋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外排。 2.营运期,项目原料堆场四周设排水沟,防止雨水涌入料场,沉淀池须落实防渗措施,项目进厂车辆均已在原料厂家清洗车辆,无需建设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已落实废气处置措施。 1.已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的要求,做好场地围档、工地场料遮盖、道路硬化、物料密闭运输、车辆进出清洗、洒水降尘等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营运期,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已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封闭设置,生产线全封闭运行。项目目前主要采用生物质热风炉作为烘干热源,暂未建设高炉煤气热风炉。原料经过烘干、粉磨工序,粉磨后的物料和粉磨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Ox、SO2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有关限值要求。微粉库储存及散装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和围栏全封闭,堆场四周及进出口采取湿法雾化喷淋等降尘措施;厂区地面硬化,场内地面定期保洁、洒水抑尘;车辆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已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未在午间12:00~14:30、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降噪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的污染。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事件。 3.营运期已选用低噪设备,并做好生产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通过采取厂房密闭、安装减震、隔音装置,加强设施维护保养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已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 除铁器分选出的废铁渣收集后外售,热风炉灰渣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管存放于危险暂存间,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为7.7556t/a,小于批复排放总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项目地址、产能、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等均未发生变动。 原环评设计一台生物质颗粒燃烧炉;另设一台高炉煤气热风炉,气源来自广****公司高炉煤气。目前仅建设生物质颗粒燃烧炉,因广****公司暂无多余的高炉煤气,故尚未建设高炉煤气热风炉。 原环评计划建设洗车槽,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均已在施工工地清洗车辆,建设单位要求车辆轮胎或车体外观携带大量泥土的车辆禁止进入厂区,故无需设置洗车槽。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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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按要求建设 | 已按要求监测 |
| 1 | 厂房密闭、安装减震、隔音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已按要求建设 | 已按要求监测 |
| 1 |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铁器分选出的废铁渣收集后外售,洗车槽沉渣风千后加入原料水淬渣中回收利用;热风炉灰渣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管存放于危险暂存间,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除铁器分选出的废铁渣收集后外售,热风炉灰渣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管存放于危险暂存间,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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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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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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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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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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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